《民法总则》浅解
2017-04-07 来自: 唐红雷 浏览次数:1976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并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2017年4月7日下午,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红雷律师就《民法总则》的十大突破和实务***,与本所其他律师进行了分享与探讨交流。
《民法总则》对于我国法制进程的意义重大,对于律师的法律实务工作有着紧密的联系。唐红雷律师作为万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律师,及时对这一新颁布的法律进行了学习总结。 唐红雷律师***介绍了《民法总则》中的“十大突破”,譬如规定了“非法人组织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改革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制度,特别强调意思表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核心地位”、“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可以作为民事权利客体”、“法律规定胎儿的利益受法律保护,清算中的法人和设立中的法人,具有部分权利能力”、“把诉讼时效从两年改到三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等核心立法突破。
此次授课,唐红雷律师结合自己执业近18年来的丰富实践经验与同所其他律师作了深入的沟通与探讨,及时让同所律师了解到新法颁布的一些***突破,进一步提升了律师***学习的动力,以使同行之间能共同进步,并促进学习储备的及时更新,提升自身的法律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