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河南省律师协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及论文”研讨会在郑州圆满举行

2020-11-11  来自: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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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7日,由河南省律师协会、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主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协办、河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委员会承办的“民法典背景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与论文”研讨会,在河南省律师协会会议厅召开。河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委员会主任何红艺主持会议。


该研讨会由省律师协会、省房地产业商会主办,省高级法院民四庭协办,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委员会承办。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宇生,省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赵进京参加签约仪式并致辞,来自我省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高校学者、房地产法律***领域的律师代表等参会,与会人员一百余人,座无虚席。


会议签约阶段,省律师协会与省房地产业商会双方代表现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双方合作迈上新阶段。


在研讨环节,会议将研讨主题分为五个小单元逐一进行。河南省律协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建伟主持了第三单元“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的相关问题”的研讨。洛阳律师尚刚、马吉祥、李瑞进行了分享。


研讨会中,我所李瑞律师就停工令常态化后能否作为迟延交付抗辩理由及行政机关职能变更能否作为迟延交付抗辩理由进行了分享。

研讨会中,来自我省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高校学者对分享嘉宾的观点进行了点评,大家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思路更加清晰。

此次研讨会,洛阳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委员会报送的三篇文章获奖,其中我所刘建伟、肖晓律师的《建筑房地产债权清收律师调解技巧》获年度论文一等奖。张振龙、马吉祥律师所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及尚刚、张俊辉律师所著《物业公司安全保障义务初探》荣获三等奖。我所肖晓律师作为论文一等奖作者进行了分享。


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赵剑英、河南省律协房地产法律***委员会主任何红艺做了总结致辞。本次研讨会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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