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9年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研讨会将在洛阳召开!报名从速!

2019-01-11  来自: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210

关于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0日

当前,我国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新问题不断涌现,结合审判实际,最高院已经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主要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新的规定。为提升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水平,洛阳市律师协会特举办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研讨会

二、研讨会主办、协办

主办:洛阳市律师协会
        洛阳市法学会非诉讼实务研究会
承办:洛阳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
协办: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

三、研讨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18日全天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6:30
2、签到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8:00—8:30
3、地点:洛阳地矿假日酒店三楼多功能厅(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东北角)

四、参会人员

洛阳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员、仲裁员,房地产公司、建筑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对本次研讨会议题感兴趣的其他律师均可参加,规模限制为200人。

五、主要议题

     1、8:30—12: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主讲人:栗魁(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优先权司法解释建议稿》课题组成员)

     2、14:00—16: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适用中的工程质量与司法鉴定疑难问题》》
     主讲人:侯伟华(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 (投资 )咨询工程师、***一级项目管理师、英国***特许建造师 ( MCIOB )会员)

六、报名方式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法律

七、其他事项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人:

张世峰  联系方式:13938855269
袁雅琪  联系方式:15236115659
                          

            洛阳市律师协会
            洛阳市法学会非诉讼实务研究会
            2019年1月10日



关键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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